我省出台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引导服务基层鼓励自主创业
日前从浙江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鼓励网络创业,将网络创业高校毕业生列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社保补贴政策扶持对象,这也是全国首创。
此次出台的《意见》,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等方面,明确了新的政策措施。在鼓励到社区(村)公共服务平台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网上创业、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补助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
作为电子商务大省,浙江网络零售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意见》指出,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可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而在自主创业金融扶持上,由原先规定的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额度提高至30万元,两年贴息期限延长至3年,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资金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