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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监局优先配置小微企业金融资源

  • 浙江省三会
  • 发布时间: 2012-10-25
   

  为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浙江银监局日前出台政策,对推进小微企业贷款成效明显的商业银行允许其批量化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最多可一次设立5家。计划2012年在全省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95家,其中51%的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设在县及县以下地区。此外,浙江银监局还积极支持与鼓励小法人银行机构发行小企业专项金融债。该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相应贷款不纳入存贷比指标,缓解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来源不足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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