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定推动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建设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工作,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19号)的基础上,结合浙江企业发展实际,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社会责任指南(ISO26000)》,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全省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了推动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确定了推动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重点内容,引导企业科学发展、诚信经营、善待员工、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开展社会公益、推进社会责任管理。《意见》提出,要加强对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基础研究,研究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加大企业社会责任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激励和约束,营造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氛围。
下一步,浙江省还将结合全省企业发展实际,参照国际惯例,研究制定《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指南实施手册》,进一步推进全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