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要培育浙江经济新的支撑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省经信委分别于10月10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于11月6日正式印发了《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提出,要“以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和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以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百项工程’为抓手,形成一批特色示范基地,推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增加值目标5000亿元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瓶颈,实施一批重大技术产业化项目,推广一批典型应用示范工程,到“十二五”期末,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左右,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左右,若干个产业规模和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初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极。
为强化保障,省经信委将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工作协调小组,对重点项目在土地、环境容量上优先安排,用能需求上优先保障,财政专项资金上重点扶持,并重点支持示范企业的发明专利转化为标准工作。
确定44个重点领域
根据《指导目录》,“十二五”期间,我省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在44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这44个重点领域,分别是:物联网产业4个重点领域,高端装备制造业8个重点领域,新能源产业6个重点领域,新材料产业6个重点领域,节能环保产业8个重点领域,生物产业4个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2个重点领域,海洋新兴产业4个重点领域,核电关联产业2个重点领域。其中,排在最前面的物联网产业的4个重点领域分别是:传感器与无线传感网络,网络传输与数据处理,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标准化,物联网应用及内容服务等。
实施“百项工程”计划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省经信委将在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实施“百项工程”项目推进计划,每年着重推进100项左右的重点项目,力求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产业化项目,推广一批应用示范工程。
具体而言,着眼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每年着力推进30项左右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着眼于优化产业结构,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着重推进60项左右重大技术产业化项目;着眼于引导开拓市场需求,每年着重推进10项左右应用示范项目。
此外,在“十二五”期间,将着重培育建设10个左右创新示范基地,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积累经验,树立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