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会
2026年10月19日 星期一
首页
关于我们
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章程浙江省企业家协会章程浙江省企业联合会章程浙江省三会简介规章制度汇总邀请函入会表格下载入会说明服务内容会费标准与办法内设机构
新闻动态
经济动态公告信息要闻推荐
各地协会/企业信息
各地协会企业信息
三方机制
雇主工作维权委
管理创新
管理创新
培训园地
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动态理论“653”工程
专精特新分会
联系我们

浙江钢铁行业亏损面达50%严禁新增产能加快“僵尸”出清

  • 浙江省三会
  • 发布时间: 2016-06-30
   

  针对部分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行业亏损面达50%的现状,浙江省政府近日出台实施方案,提出严禁新增产能推动转型升级、多种途径压减产能等举措,积极有效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

  浙江省是用钢大省、产钢小省,以特钢为主,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据省政府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12月全省具有炼钢产能的钢铁企业34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32家。受国内普遍性产能过剩影响,全省部分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钢铁行业亏损面达到50%。

  根据浙江省政府公布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实行严肃问责。鼓励和引导企业多渠道、多方式积极主动退出过剩产能或低效产能,能够主动退出的钢铁产能要尽早退出。鼓励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钢铁“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

  浙江省政府的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省压减钢铁产能300万吨以上,产能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钢铁企业数减少到20家左右,过剩行业产能预警体系和监督机制基本建立。

联系我们
Tel:0571-85805170
Fax:310003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290号三华园3号楼6楼

小程序

公众号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家协会、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浙ICP备2024124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