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浙江省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发布活动的通知
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级有关行业协会及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挖掘和培育我国企业文化建设典型, 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开展 2020~2021 年度浙江省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
(一)基本程序
发布活动按照推荐申报、项目评审和表彰宣传三个阶段进行。
(二)评选范围
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类企业所创造的企业文化优秀成果。
(三)推荐申报
在企业自愿参评的前提下,本次活动主要采取推荐申报的方式,同一企业申报的成果限 1 项。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如下:
1、各市企联、企业家协会,推荐 1-2 项;
2、各行业协会推荐 1 项;
3、中央企业、省属企业或在行业或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可自荐或推荐 1 项。
(四)表彰形式。对经评审确定表彰项目的企业和成果创造人,在 2021 年举办的浙江省企业领袖峰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五)截止时间
成果申报起止日期为: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 2021 年 5 月30 日,过期不列入本届评比表彰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文化成果具有先进性。成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文化自觉和文化自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符合企业高质量发展方向。
2、企业文化成果具有系统性。成果能够以科学系统的企业文化目标体系、工作体系、考核体系融入经营管理全过程,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工作定岗定编,持续推进。
3、企业文化成果具有独特性。成果符合企业经营发展的特 点,体现了企业成长历程的经验积累,特色鲜明,个性突出。
4、企业文化成果具有实效性。成果对企业改革发展产生内在驱动力,发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作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5、申报的企业文化成果原则上要运行实施满 2 年(含)以上。
(二)申报要求
1、填写申报表。填写 2020~2021 年度浙江省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一)。其中,主要创造人填写 1~2 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 4 人。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和推荐单位的人员, 以及外单位咨询人员不列为创造人。撰写成果概述,要求精炼概括成果所体现的企业文化特点、企业文化建设经验和取得的突出业绩,字数在 800 字以内。
2、撰写成果报告。按照要求撰写企业文化成果报告(具体撰写要求见附件二),体现该成果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积极影响的一个或多个方面。这些方面主要包括:企业转型、技术创新、管理升级、企业党建、品牌建设、和谐企业、安全生产、绿色发展、诚信建设、社会责任、文化融合,等等。
3、图片资料。准备企业文化成果主要创造人电子版照片(标准照和工作照各 1 张)及 5 张有关企业文化活动的电子版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4、材料报送。申报表、成果报告等申报材料完善手续后, 将纸质版材料一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活动办公室。
三、评审办法
(一)建立评审组织机构。由我会负责,成立评选发布活动领导小组;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程序
评选审定工作分初审、复审和审定三个阶段。
1、初审。评选发布活动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主要包括申报对象资格审查、否决项审核(包括企业诚信记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信息的查验)及申报材料规范审验等。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程序。
2、复审。组织专家进行审读、评议,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企业,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成果名单。
3、审定。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将复审合格的成果材料提交评委,依据评审规则和标准打分,确定名单。审定结果在浙江企业联合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发布2020-2021 年度浙江省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名单。
四、工作要求和有关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选发布活动的示范意义。
(二)推荐和评选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增加企业负担。
(三)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要据实填报、认真核实,并对所申报、推荐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评选发布工作。
(五)活动日常工作由评选发布活动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浙江企业联合会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 290 号三华园三号楼 612 室联系人:宋薇
电 话:(0571)85805170传 真:(0571)85805171
E-mail:zjshpxb@163.com 网 址:www.zjqlw.com
附件:
一、2020~2021 年度浙江省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申报表
二、浙江省企业文化优秀成果报告撰写要求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
浙江省企业家协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