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浙江省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2014年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将继续开展省企业百强申报评审工作。同时办理中国企业500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的范围和标准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属于我国银监会、保监会和各级国资委监管的企业,都有资格申报浙江省企业百强、浙江省制造业企业百强、浙江省服务业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在华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企业,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单位,以及各类资产经营公司,均不纳入申报范围。
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
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申报浙江省企业百强的企业需按下列标准推荐:
1、申报2014浙江省企业百强的企业,2013年营业收入应达到5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55亿元)。
2、申报2014浙江省制造业企业百强的企业,2013年营业收入应达到3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35亿元)。
3、申报2014浙江省服务业企业百强的企业,2013年营业收入应达到8亿元(人民币)以上(含8亿元)。
申报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按下列标准推荐:
申报2014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要求2013年营业收入达到18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80亿元)。
申报2014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企业,要求2013年营业收入达到5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55亿元)。
申报2014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企业,要求2013年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5亿元)。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今年申报指标与上年基本相同,填报信息略有调整。希望申报企业严格按照填表说明(附件三)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一)。
浙江省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排序工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以2013年营业收入为标准,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公平、公正排出。我会始终坚持为企业服务的宗旨,百强评审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今年将继续开通网上直报系统,企业可直接登陆“浙江企联网站(www.zjqlw.com)”进行表格下载:附件一、《2014浙江省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附件二、《2014浙江省企业百强主要指标汇总表》。
【上报材料格式要求】
附件一:要求申报表要用电脑输入方式填写.通过快递递交。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盖章和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附件二:汇总表请直接发至电子邮箱:zjqlbqb@163.com。
三、申报日期
各企业请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苏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290号三华园3号楼601室
邮 编:310006
电 话:0571-85805136 85245710(兼传真)
电子邮箱:zjqlbqb@.163.com
附件:
一、2014浙江省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
二、2014浙江省企业百强主要指标汇总表
三、2014浙江省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浙江省企业家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