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推荐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有关省级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为推进“工业强省、实业为本”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弘扬浙江企业家精神,总结交流创业发展的经验,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激励企业家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更大贡献,今年我们继续开展第十二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推荐活动,表彰我省做出卓越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经理等。
二、候选人条件
(一)所在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在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近三年来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事故。
(三)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创新精神,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企业年营业收入一般应达到2亿元以上。
(四)企业和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开展“双爱”活动、创建和谐企业方面做出卓越成绩。
(五)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连续5年以上。
(六)当选企业家本人能够出席2013年“浙江省企业领袖峰会”。
三、推荐申报
(一)推荐单位与推荐方式
1、在企业家自愿申请参选的前提下,由各市企联和省级行业协会择优推荐。各市企联推荐名额为2名,省级行业协会推荐名额为1名。
2、我会副会长以上企业可自荐。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第十二届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候选人简介(800字以内)、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见附件一),并提交推荐函。
2、提交候选人业绩等相关材料
(1)业绩材料主要内容包括:①被推荐人基本素质:包括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管理理念和思想,职业道德,社会评价及影响力等。②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团队建设、文化建设、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贡献。③企业经营管理绩效:主要反映企业家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包括企业规模实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产管理能力等。④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家推动企业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上缴利税、和谐企业建设等方面的贡献程度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要特别反映候选人近年来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困难挑战,在坚持主业,调结构、促发展方面所作出的主要成绩。
(2)被推荐人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5年,但在其它企业曾担任过正职,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作为评审参考。
3、申报材料:
①、候选人业绩资料和推荐表一式二份(纸质材料并盖章);
②、候选人业绩资料、推荐表电子版1份(可不盖章);
③、候选人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彩色工作照或生活照1至3张,反映厂容、厂貌和经营水平的彩色照片2张(以上照片均报送高精度的数码电子照片,勿用纸质照片);
④、推荐协会推荐函1份。
4、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
5、联系方式: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评选办公室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290号三华园3幢6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电话:(0571)85805163、 85805173(兼传真)
电子版可用光盘、U盘或以QQ及电子邮箱方式报送:
QQ号:504895480;
E-mail:ZEDA@hzcnc.com或ZJSQL2006@sina.com。
四、评选程序
全省今年拟表彰优秀企业家30名左右。评选程序:
(一)初审
评选办公室收到被推荐人事迹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初审,然后按照候选人基本条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读,产生候选名单。
(二)复审
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实地考察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
(三)终审
召开专家评审会审定,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根据公示,最终确定当年全省优秀企业家名单。
五、表彰和宣传
(一)表彰
在2013年浙江省企业领袖峰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 宣传
1、邀请部分获奖企业家在2013年浙江省企业领袖峰会上演讲,并在省级媒体上宣传报道。
2、在《企业家》、浙江企联网展示获奖企业家业绩。
3、为获奖者编撰出版《浙江省优秀企业家》专辑。
(三)其它
在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事迹和成功经验基础上,设立专项课题,对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家成长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成果上报。
六、有关事项
1、评选浙江省优秀企业家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这一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3、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评审、表彰工作,安排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并负责联系当选企业家参加全省企业领袖峰会。
附件:1、浙江省第十二届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
2、浙江省第十二届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
浙江省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