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ESG环境、社会、治理报告编制指南》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浙江省企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专家评估论证,已同意《ESG 环境、社会、治理报告编制指南》 团体标准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准制定背景
随着全球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成为了评估企业可持续性的重要维度。ESG 报告是企业向利益相关者披露其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表现和成果的主要途径。通过编制和发布 ESG 报告,企业可以向投资者、消费者、雇员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展示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承诺和行动,从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声誉和竞争力。近年来国际上 ESG 法规和指南的发展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各国政府和组织都在积极推动可持续投资和 ESG 信息披露的发展,全球 ESG 信息披露迈入新纪元。我国 ESG 法规和指南的发展近年来也在不断加速和深化,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这些法规和指南的出台有助于推动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做出更多的贡献,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了不断适应市场的新变化,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战略转型,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适用于我国国情的 ESG 相关指南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ESG 环境、社会、治理报告编制指南》团体标准已于 2025年5月立项,标准正在逐步研制中,现征集起草单位。
二、标准制定内容
《 ESG 环境、社会、治理报告编制指南》可以帮助和指导企业规范ESG报告编制工作,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并增强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和信任;制定与行业龙头企业配套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供应链)ESG报告编制指南,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同时,本指南可作为政府、国资委、财政部、联合会、监管机构等相关利益方识别企业 ESG 报告内容和质量的参考,有利于报告的验证及评级工作。
三、起草单位要求
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组织,重视标准化工作。起草人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熟悉行业发展情况。定期参加标准工作组组织的研讨会议,并支持配合标准宣贯推广工作。
四、报名及联系人
请有参与起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填写团体标准起草组成员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及签章扫描件于7月15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邮 箱:zjsshtb@163.com
联系人:包路杰 张蝶兰
电 话:0571-85805167;85805136
附件:
1、《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会团体标准起草组成员申请表》
2、《浙江省企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参与起草信息确认表》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
2025年6月30日
关于征集《 ESG 环境、社会、治理报告编制指南》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企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参与起草信息确认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