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凯事件:房地产界信用典范
<b>一、“中凯事件”始末</b>
事件起因于4年前,浙江杭州中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杭州申请开发“中江大厦”项目并获得批准。这家公司是上海中凯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同年5月,在浙江省“房地产博览会”上,中江公司对“中江大厦”项目推广宣传,并按照平均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的“认购价格”,与17位消费者签订了《认购协议书》。
按《认购协议书》约定:“待项目开盘时以认购价格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中江公司将房屋售予他人,应返还认购金,并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然而由于规划变更以及多种因素的影响,“中江大厦”直到2003年底才得以动工建设。这期间,不仅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几经变更,而且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价格也大幅上升,导致开发成本迅速增加,当“中江大厦”正式开盘时,该项目的价格达到了每平方米一万多元。几乎达到了每平方米1万余元。
房价涨了如此之多,消费者都希望按原合同、原房价签约;而中江公司却发现,如果按照原先约定的认购价格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江公司将面临巨额亏损。考虑到情势的变更和成本的增加,中江公司向17位消费者提出了“两个合乎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
如果认购客户愿意继续购买“中江大厦”,中江公司将按开盘销售价格的8.9折与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认购客户不愿再购买“中江大厦”,中江公司将双倍退还认购客户已交纳的认购金,并按照认购金的10%支付年息(以两年计算)。
通过双方反复交涉,部分消费者接受了中江公司的解决方案。但另一部分消费者却不接受中江公司的“提价要求”。在与中江公司协商未果之后,部分消费者将中江公司告到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要求中江公司履行原有“承诺”。
2004年4月,下城区人民法院认定,消费者与中江公司的《认购协议书》属“预约合同”。法院判决中江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利息,驳回认购人“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认购协议书》中的约定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
中凯集团在法律上胜诉了,这件事情原本可以划上句号。但中凯集团的高层和中江公司管理层最后认为:不履行原有承诺就是失信,有悖于中凯“以人为本,讲诚信”的企业经营理念。于是,在司法判决与诚信理念之间,他们最终选择了后者。经过多方考虑,集团决定召回消费者,继续履行合同。2004年6月25日,17位消费者迎来了意外的惊喜。当日上午,在浙江省消协以及众多新闻媒体的见证下,中江公司的销售代表与17位消费者签署了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上的销售价格仍为3年前《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每平方米约5000元,而此时该楼盘的实际销售价格大约是每平方米1.2万元。这意味着中江公司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千万元利润。
<b>二、中国房地产业诚信建设金</b>
今年3月9日,中国房地产业诚信建设金在京成立,此笔建设金由上海中凯集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共同发起。作为发起人之一的中凯企业集团为此提供了首笔捐赠300万元。
这笔基金的设想是在去年提出的。当时为了及时、有效地化解诚信危机,为了重新赢得消费者信赖、重塑中国房地产行业的信用形象,在2004年12月于上海举办的“中国住交会”上增设了“中国房地产业诚信论坛”,并且在论坛上提出了创立中国房地产业诚信基金的设想。四个月之后,在三方努力下,设想终于成为现实。
房地产业诚信建设金在今后将主要承担五个方面的工作:披露失信企业和经营行为;鼓励和表彰在推动市场信誉方面作出贡献的人物、事件和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商业消费知识;对商品房市场进行调查和研究;支持消费者进行法律诉讼的启动。
对此,中凯集团总裁杨益华表示,诚信基金的设立是一个公益事业,中凯做这个事情,是想在推动房地产行业的诚信上作出自己的一点贡献,同时也希望借此契机告诉大家中凯的理念:一个企业只有真实地、诚信地面对消费者,对股东的回报才会最大,企业的价值才会最大。杨益华还表示:诚信的建设,绝对不是哪一个公司所能够承担的,中凯集团做出这样一个捐赠举动,设置这样的一个基金,是寄希望于社会大众、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相关行业都能够把信用建设当作自己的任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行业的信用和社会的信用。
事实上,上海中凯企业也正得益于“诚信”二字,不仅获得了消费者和行业的信任与尊重,更从中得到了丰厚的价值回馈——在杭州,“中江大厦”之后的中凯受到了当地市政府的高度赞赏与大力支持,正是出于对中凯的信任,将杭州市火车站的黄金地段交由中凯开发;在上海,“城市之光”同样依靠诚信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与青睐,实现了在同一地段楼盘中售价最好、销售最好的情况。
诚信的中凯也正因此创造出中国房地产行业稀缺的资源与价值。诚信所带来的丰厚回报更让中凯意识到,对于中国房地产行业而言,诚信是关乎中国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事,全行业更需要以诚信为根本,以诚信促发展。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以推动产业发展为己任的中凯开始不遗余力地投身于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建设之中,期望将自己的“诚信”经验分享给全行业,期望推动房地产行业诚信机制的建立与强化,也期望自身所处的房地产行业能够因此拥有一个诚信的形象与健康的环境。
<b> 三、争鸣 </b>
中凯集团的一系列举措引起了广泛注意,导致了一场“中凯现象”的大讨论。有人认为:诚信是对我们整个社会的一个最基本要求,也是法律对每个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一个最基本要求。 “中凯现象” 是整个经营者的楷模,值得新闻媒体、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共同提倡;也有人认为:从行业自律来看,中凯集团的做法是应该得到肯定的。但是,如果在打官司前就作出这样的决定,效果会更好。
北大经济学院副院长张维迎曾说过,目前我们大量的房地产都是在“搭帐篷”,而不是在做企业,许多企业都热衷于做下游,这和政府的土地政策有关。过去实行的是土地批准制,而不是市场公开竞标,这使得一些没有效率、不讲信用的企业只要找到关系就可以拿到一块地,就可以养活自己。而未来是房地产真正成熟的时期,要真正建立品牌企业,国家的土地政策必须有根本的改变,要使最有信用、最有品牌的房地产商才有能力购买到土地,而让那些坑蒙拐骗的、没有能力竞标的企业离开房地产市场。
对比当今房地产的信用状况,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公佈的统计数据中,商品房投诉量连续四年以年均20%高速增长,成为中国消费者投诉最多的商品。在房地产行业信用缺失现象比较普遍的今天,“中凯现象”是值得提倡的,是中国房地产界的信用典范。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云昌认为:“中凯”开了个好头,他为此高兴,并认为通过这样的典范,会使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沿着更加健康的道路前进。他表示:只有存在众多令人信任的开发商,房地产行业才会成为受尊敬的行业。“中凯”开了个好头,通过这样的典范,会使房地产行业沿着更加健康的道路前进。
可以说,顾云昌的观点代表了多数人的看法。 (来源:中凯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