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饭店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
温州市企联刘爱芬、叶微出席签约仪式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构筑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温州市处理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总工会、温州市企业联合会、温州市工商联),由温州市总工会牵头,于11月11日上午在温州市总工会举行了“温州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仪式”。企业行政方代表,温州市中亚企业有限公司、温州万和豪生大酒店等单位,与企业职工方代表,行业工业联合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合同从适用范围,工资分配制度、支付办法,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工资增长机制,女工特殊保护,职工保险、福利,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温州市总工会副主席童裳显就这项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作了讲话,并对实施要求作了部署。
温州市企业联合会“市三方联席会议”副主席刘爱芬、办公室成员叶微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