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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企业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情况调查报告

  • 浙江省三会
  • 发布时间: 2011-06-08
   

  2011年3月至4月,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组织两个调研组,就浙江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问题,分别到宁波市、温州市、台州市、湖州市、温州市经济开发区、瑞安市等地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了八个座谈会,听取了4家市级企业联合会、5家县(市、区)级企业联合会、10余家行业协会和39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负责人力资源、工会和行政管理的负责人计90余人参加了座谈。调研时间虽不长,但了解的内容很丰富,对基层中小企业的现状有了更深切的体验,收到了较满意的效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主要收获

  从对4个地区的调研情况来看,我们感到全省企业在前阶段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做了大量的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造了良好条件,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有三点重要启示。

  1、企业家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浙江经济的发展得益于浙江企业家队伍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企业家从创办企业开始,就要把企业建成经营者与劳动者和睦相处、和谐经营、共同致富的企业。因为这个企业家群体都是工人、农民出身,接受党的长期教育。在企业初创时期,就是与亲朋好友共同打拼,具有亲情企业的色彩。这一点从很多企业的名称就可以看出来。如人本集团、人民集团、民生集团、富润集团、利民集团等。体现以人为本、共同致富、饮水思源、富而思进的含义。企业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对劳动者有天然的情感。2008年出现金融危机时,浙江很多企业就明确提出不减薪、不裁人。瑞安市的安固集团除了不减薪,不裁有外,还拿出1000万元存入银行作为风险金,即企业在金融危机和经营困难时用来支付员工工资。有的企业用一部分利润给务工者分红入股。物价上涨后,很多企业主动提高员工伙食标准。考虑外地务工者下班后的文娱活动,企业普遍建起了电视室、阅览室、电脑室、卡拉ok厅等,有的企业还办技术培训班,兴趣培养班等。我们感到,企业家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具有特殊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激励和褒扬企业家的作用和贡献。

  2、企业管理团队是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证。

  从调查看,企业的多数管理人员都是由外地和本地的务工者成长起来的。参加座谈的39家企业的39名管理人员中,有30人是从务工者成长起来的,占76%,其中省外来的26人,占86%。这些管理者身兼双重身份,既是企业的管理者,同时也是企业的务工者(高级务工者)。这部分人与企业中的普通务工者有着天然的联系,又是企业经营者的决策智囊和管理助手,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从经济收入上看,虽说是企业的管理者,工资比普通务工者高,但他们的要求和标准也与普通务工者一样。他们希望在务工的当地买房,希望爱人在务工的当地工作,希望小孩在务工的当地上学等。在企业薪酬、福利上他们与普通务工者有同样的要求,希望能得到更多更高的收入。二是从代表利益上看。这部分人是制定企业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决策参谋。他们在制定企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时往往会站在中间的立场上,既考虑普通务工者的利益,也考虑经营者的利益。三是从处理企业内部矛盾纠纷上看,他们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经营者信任,往往委托他们代表企业去处理;普通员工信得过,也希望他们处理。加之他们了解普通务工者,处理企业内部矛盾纠纷时,往往都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使经营者和务工者都满意。所以在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要重视发挥企业管理团队的重要作用。

  3、社会中介团体组织在构建和谐关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在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省设立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组成“三方协商机制”是必须的、正确的。社会中介团体组织在“官”与“民”之间,比较超脱,善于协调,工作比较“柔性”,容易担当调和角色。从调查看,社会中介组织尤其是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十分突出。很多矛盾纠纷和工伤事故纠纷企业解决不了,找到工会、找到劳动部门、找到法院,最后是通过企业联合会调节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如瑞安市一家企业辞退两名保安时分别给予了5000元和6000元的经济补偿。企业自认为很慷慨大方了,不会有后遗症。谁知后来两名保安将企业起诉到法院。法院觉得双方都有不当之处,建议找瑞安市企业联合会。经过市企联调解,最终企业向两名保安一个补偿两万多元,一个补偿一万多元。企业联合会之所以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一是企联是社团组织,体现民间性群众性。二是企联是联系企业和党委政府的桥梁和纽带,既懂法规政策又与企业走得近。三是企联在解决企业的矛盾纠纷时,没有自身利益诉求,以和谐为目的,容易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因此,在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要十分重视和发挥中介组织特别是企业联合会的作用。

  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

  这次调查我们不仅了解了全省企业在前段时间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了解掌握了深入发展和谐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不在企业方,企业感到无力、无奈。

  从调查看,现在没有企业不与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反到是存在务工者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部分务工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不和谐的因素在企业时有发生。在当前招工难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和中高级技工难的情况下,企业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有的企业则采取让务工者写一份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说明。另一种情况是,虽说有的务工者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履行合同的约束力很低,务工方随时可以走人,且违约时不考虑经济损失,只要听说别的地方工资高,立马走人。据参加座谈的39家企业反映,每年均有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每年员工自然流失率最少的也在10%左右,多的达到30%多。有的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一年中都忙于考虑和从事招工工作。

  2、工资协商机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明确、不具体,操作中不好把握,企业压力大,后顾之忧重。

  在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一项重要内容。但从执行情况来看,这项工作要真正落实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工资协商机制的责任风险不对等。很多关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件都提出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这种工资协商应该责任风险对等,能加能减,能上能下。我们认为一般在三种情况下要集体协商或必须集体协商。第一种情况是务工者的工资低于了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要集体协商。第二种情况是企业的利润增长了,企业应拿出一定的利润为务工者增加工资。第三种情况是,如果碰上宏观危机或企业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经营困难,企业考虑减薪或裁员,减不减,裁不裁,减多少,裁多少要进行集体协商。浙江是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从调查看,当前39家企业务工者的工资远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9家企业务工者最低的工资均在1800--2000元以上)。第一种情况不存在,第二、三两种情况没出现,工资集体协商实际变成了单方面加薪协商。企业不加工资,务工者不满意,加少了也不满意。参加座谈会的一个同志讲,有一个企业今年已涨了两次工资,务工者还是不满意。但涨多了企业又有困难。二是工资协商中的参照系不够科学。参加座谈的39家企业近几年每年都加薪,有的还把每年的三月作为工资自然增长月。但增加的标准不统一,有的是根据CPI的上涨幅度,有的是根据产量加薪,有的是根据销售情况加薪。少数企业利润增长率很低,本没有利润加工资,但看到同行业企业加薪了,也不得不加。不少企业觉得要根据劳动生产效率来加薪。参加座谈会的企业反映,现在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企业的负担太重了。仅以人工成本为例,宁波、温州企业招一个务工者,不算住房、工资和福利等,成本是880元,如果住宿,企业福利补贴加进去的话,成本是1400元。再加2000元左右的工资,用工成本已很高。现在企业利润好的才10%,平均只在5%左右,利润已经很薄很薄了。如果每年都要给工人加工资的话,今后很多企业都会撑不下去的。

  3、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过多,经济负担重,经营压力大。

  从调查看,现在企业承担的责任与社会发展要求不匹配。进城务工者反映的住房问题、看病问题、子女上学问题,实际上是要求解决市民同城待遇问题,超出了企业的权限范围。现实是:企业不仅要管经营,还要管员工的吃住就医,小孩上学,有的企业甚至连务工者回家过春节买车票的事都得管。不少企业反映现在是条件不优惠,人才引不进;企业没有夫妻房,老员工和技术骨干稳不住;工资低了,新员工招不到。为解决这些问题,企业承担了很多本不应该承担的责任。如引进的企业高管在当地买房企业给予经济补偿,替企业高管和务工者交个人所得税:改建夫妻房,给学校搞赞助拉关系等。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而且分散了企业的经营精力。更使企业感到困惑的是,这些事社会一时解决不了,政府又不给企业政策。企业自己不想办法解决又不行,可解决起来没有政府给的政策又增加了难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这些问题如果社会不统筹解决,还是由企业自己去解决,这既不现实,也解决不好,更解决不了。

  4、社会舆论导向顾此失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不牢固。

  从调查看,我们既感到全省企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同时也感到和谐的基础不牢固。一是社会舆论导向顾此失彼。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社会媒体为了宣传劳动合同法,把以前企业发生矛盾纠纷的原因都归结为是企业没有与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给社会造成的印象是企业与务工者发生矛盾纠纷的主要责任在企业,只强化了企业要与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宣传,忽视了务工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是依法务工,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报道。导致一部分务工者错误的认为,与企业签不签劳动合同主动权在我,不签我为大,签了就被企业约束住了,而没认识到是双方共同的权力和责任。二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从调查中了解到,绝大多数企业对员工进行生产业务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多,相对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艰苦奋斗教育、思想品德、社会公德教育方面,企业无力顾及,而社会性的教育引导也欠给力。很多务工者重自身利益、眼前利益,心态比较浮躁,取向比较功利化,一点事不顺心,一句话不如意,就沉不住气,被隐藏的不和谐因素很多。从调查看,在信息爆炸,思想多元的现实面前,主流的道德与信仰必须坚守。作为企业家要履行依法经营的社会责任,要有实业报国的赤诚之心。作为工人阶级新生力量,也要有良好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上进心。

  5、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一定的影响。

  从调查看,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在“三方机制”中的弱势比较明显,同级劳动部门和工会既是政府部门,在职人员,而且机构健全,人员充实,经费充足。而协会的软肋在于缺乏经济基础。经费不足导致人员少,工作力度小。在开展和谐关系工作中也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问题。如台州市的缝制设备行业协会,应当说台州的缝制设备业是全国的重要生产基地,大企业多,会员也多,协会应该很象个样子。可实际呢,协会会费每年不足10万元,办公室租在台州市的一个很偏避的地方,秘书长很想做些事情,但很难开展。相对讲,各地的企业联合会作用比较大。各级企业联合会在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是一支可以依靠的队伍。

  三、建议

  浙江省委[2011]23号文件提出,要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并提出了2012年实现的阶段性目标。如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建议:

  1、要坚持企业发展与员工共享的导向机制。

  必须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关系。企业要坚持依法经营,以职工为本,以发展促和谐。员工要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与企业共命运,在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中改善自己的生活,实现自身价值,共建共享,和谐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的企业正面临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资源环境的约束,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及土地使用成本不断上升,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未得到大的改善,在这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应该扶企业一把,使刚受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企业喘息且养息。应该在东部地区率先试行“减税加薪”,应该为企业培训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让企业和员工在社会进步中享受政策成果。

  2、要把企业发展融入社会发展中,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为企业轻装上阵,专心经营创造条件。

  企业现在面临一个普遍的问题:企业经营之外的经济负担和社会责任过重。同时,员工的利益诉求,既有一个职工的权益问题,又有一个城市公民的权益待遇问题。例如,近几年来各市都建有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但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不配套,有写字楼,有厂房,没学校,缺宿舍,少医院。企业引进来了,员工招进来了,生活福利,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也出来了,矛盾集中在企业。企业又无权无力解决办社会问题,会影响宏观。

  3、要创新社会管理,加速培养社会中介组织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发展迅速,在社会上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从调查反映看,企业中发生的冲突与矛盾,政府部门都愿意交出来让中介组织来管。有的工作,由中介组织去做还会起到更好的效果。但目前来看,协会等中间组织的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极不平衡。稳定在基层,和谐在微观,要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重心下移,中介组织的建设下移,要更加重视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特别是要从政策上给予支持,经济上适当扶持,舆论定位上予以肯定。

  4、社会大众传媒导向要倡导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营造全社会各行业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一样硬的氛围。

  从调查看,不论是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还是其它的工作,物质与精神,必须双管齐下。特别是青年一代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普遍不够重视。社会大众传媒宣传少,社会各界各行各业自觉重视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更少。在今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建议社会大众传媒导向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使各行各业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一样硬,确保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深入开展,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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