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独特作用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三方决定,2010年将进一步推动实施《劳动合同法》
会议听取了国家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完成第十三次会议部署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 《国家三方会议2010年工作要点》、《关于调整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和办公室组成人员的建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 《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讨论稿)》等重要文件。
三方决定,2010年将进一步推动实施《劳动合同法》,重点是加强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大力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的“彩虹计划”,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水平;深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逐步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积极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工作,努力提高三方机制参与立法的实效性;不断完善三方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最后,三方会议执行主席作了总结性发言。陈兰通在发言中回顾了2009年中国企联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工作,强调了三方机制在应对经济危机、稳定劳动关系中所发挥的组织优势和独特作用。截至2009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市级建立三方机制覆盖面已经达到95.5%,县(区)级覆盖率也达到76.8%。
陈兰通指出,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中国企联将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三方机制工作,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杨志明在讲话中指出,越是在大的经济波动时期,三方机制工作发挥的作用越大。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三方机制工作获得了社会各界关注与认可。2010年要进一步发挥三方机制作用,以巩固企稳向好的经济形势。
张鸣起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巩固“共同约定行动”所取得的良好效果。各级工会要在2010年与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密切配合,加大三方机制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三方机制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